
唐代乐舞中外来的乐器与乐人


《霓裳羽衣曲》是唐代乐舞“中外融合”的典型代表

《霓裳羽衣曲》是唐代著名的大曲之一,虽是唐玄宗创作而成,但却是中外文化融合的结晶,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
关于唐玄宗创作此曲的情况,文献记载颇多,《杨太真外传》卷上载:“《霓裳羽衣曲》者,是玄宗登三乡驿,望女几山所作也。”唐代诗人刘禹锡《三乡驿楼伏睹玄宗望女几山诗小臣斐然有感》诗亦云:“三乡陌上望仙山,归作霓裳羽衣曲。”唐代另一著名诗人元稹《法曲》诗曰:“明皇度曲多新态,宛转侵淫易沉著。《赤白桃李》取花名,《霓裳羽衣》号天落。”也认为此曲为唐玄宗所作。唐玄宗曾写过《早发三乡山行》,此诗虽然亡佚,但张九龄有《奉和圣制早发三乡山行》诗,是奉和唐玄宗此诗而作。张九龄为唐开元时的宰相,当时陪同皇帝出巡,可见此事不虚。
《新唐书·礼乐志》载:“河西节度使杨敬忠献《霓裳羽衣曲》十二遍,凡曲终必遽,唯霓裳羽衣曲将毕,引声益缓。”敬忠应为敬述之误。又据沈括《梦溪笔谈》卷五《乐律》载:“会西凉府都督杨敬述进《婆罗门曲》,与其声调相符,遂以月中所闻为散序,用敬述所进为其腔,而名《霓裳羽衣曲》。”白居易《霓裳羽衣曲歌》云:“由来能事各有主,杨氏创声君造谱。”自注曰:“开元中,西凉节度使杨敬述造。”故诗中所谓“杨氏创声”,指杨敬述进献《婆罗门曲》之事;“君造谱”,指唐玄宗参考《婆罗门曲》创制《霓裳羽衣曲》之事。可见白居易、沈括等人皆认为《霓裳羽衣曲》与《婆罗门曲》有着密切的关系,且唐玄宗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至于玄宗游月宫而获其曲的说法,宋人认为是无稽之谈。
《霓裳羽衣曲》舞者所穿的服饰道教色彩非常浓厚,所谓“霓裳”指带有闪光花纹的裙装,所谓“羽衣”指点缀着羽毛装饰的衣服。道士多穿白色的羽衣,飘飘然若飞升之态。舞者身穿羽衣,头戴步摇,脖子上和衣带上有金银首饰,显得雍容华贵,妩媚动人,飘然有翔云飞鹤之态。霓裳羽衣舞的得名,就来自于舞者的服饰,其所表现的主题是仙境。白居易《霓裳羽衣歌》诗:“案前舞者颜如玉,不着人间俗衣服。虹裳霞帔步摇冠,花钿璎累佩珊珊。娉婷似不任罗绮,愿听乐悬行复止。”其描写的就是这一状况。
《霓裳羽衣曲》的舞蹈最早为独舞,唐宪宗时变为双人舞,到唐文宗时,此舞又变成了队舞,曾让童子300人齐舞《霓裳》。唐宣宗也曾用几百舞女组成大型舞队演出《霓裳》。其乐曲悠扬舒缓,以表现虚无飘渺的仙境,这一点唐人陈嘏的《霓裳羽衣曲赋》有描写:“宛似群仙之态,尔其绛节回互,霞袂飘扬,或眄盼以不动,或轻盈而欲翔。”白居易《霓裳羽衣歌》云:“小垂手后柳无力,斜曳裾时云欲生。”此舞有垂手罗这一舞蹈技巧,说明《霓裳羽衣曲》属于“软舞”,即为“慢舞”。
尽管中国乐舞与胡乐的交融一直在进行中,而交融的高潮还是在唐代开元、天宝盛世,除了社会稳定、中外交流频繁的原因外,唐朝政府的主动行为,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新唐书·礼乐志》载:“开元二十四年,升胡部于堂上。而天宝乐曲,皆以边地名,若凉州、伊州、甘州之类。后又诏道调法曲与胡部新声合作。”这时的唐朝音乐分坐部伎与立部伎,前者高于后者,升胡部于堂上,就是升为坐部伎,标志着胡乐地位的提升,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引文中的最后一句,是指天宝十三载(公元754年)发生的又一次重大变化,白居易《法曲歌》自注曰:“玄宗虽雅好度曲,然未尝使蕃汉杂奏。天宝十三载,始诏道调法曲与胡部新声合作,识者深异之。明年冬,而安禄山反也。”将此次变化视为安史之乱的徵兆,当然是无稽之谈。关于此次变化的具体情况史籍中亦有记载,《唐会要》卷三三载:“天宝十三载七月十日,太乐署供奉曲名及改诸乐名。”共计220余曲,其中58曲为胡乐,全部改为中国曲名,“《婆罗门》改为《霓裳羽衣》”。又载:“司空杨国忠、左相陈希烈奏:中使辅璆琳至,奉宣进旨,令臣将新曲名一本,立石刊于太常寺者。今既传之乐府,勒在贞珉,仍望宣付所司,颁示中外。”
不仅将传入唐朝胡乐全部改为中国曲名,而且由宰相负责刻石保存,并颁示中外,可见重视程度之高,从而使唐朝的乐制发生了根本的改变。这是自汉以来滔滔涌入的外来乐舞,与内地汉族传统音乐大融合的必然结果,这是初唐雅乐、胡乐、俗乐之鼎立,到中唐胡俗乐相互融合并形成新俗乐,再以雅、俗(新俗乐)的对立构成晚唐之音乐特点的这一唐代音乐历史变迁之关键契机之一。《霓裳羽衣》与《婆罗门》的融合只不过是这一历史大潮中的一朵浪花。任何文明在发展过程中不可能永远孤立,其是建立在吸纳与创新的基础之上的,唐朝乐制的此次变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至于《婆罗门》至此才改名的原因,是唐玄宗创作《霓裳羽衣》时只吸收其部分音乐因素,并非将其全部并入《霓裳羽衣》。说明此曲在这之前一直单独存在,仍隶属于胡部新声,此次改变彻底融入道调法曲,成为华夏音乐的组成部分。
来源 |《人民论坛》杂志2025年第3期
原文责编 | 于洪清
编审|王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