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年5月30日上午,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涉刑事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对银川富洋烧烤民族街店投资人、实际经营者张洪显和刘国,宁夏龙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文波,宁夏国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周志国等15名被告人,依法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分别判处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禁止其中3名被告人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职业,并对其中3名罪责较轻、符合法定条件的一线员工依法适用缓刑。
此前报道
2024年1月27日,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公布。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相关企业违法违规检验、经营,并配送不符合标准的液化石油气瓶,烧烤店在使用中违规操作发生泄漏爆炸,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燃气安全失管失控,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来源:银川发布、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主编:刘倩
本期责编:谭妍
编审:王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