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北川羌族自治县委批准,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北川羌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晓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晓坤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杨晓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北川羌族自治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晓坤开除党籍处分;由北川羌族自治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北川羌族自治县纪委监委